伽师法院:能动司法 确保司法建议规范可行及时有效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通讯员 阿布拉江·土尔迪 发布时间:2023-07-26
A+ | a新疆法制报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在狠抓执法办案的同时,大力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积极促进有关行业部门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改进工作、规范行为。截至目前,该院共制发司法建议书9份,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切实提升了法院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严格程序,强化司法建议的规范性。规范司法建议格式,包括用语规范及行文格式,制作标准统一模板,注明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不缺项少项,坚决杜绝司法建议书“带病出院”。规范司法建议书内容,既阐明产生问题的原因,又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确保其针对性、实用性。规范司法建议的管理程序,加强对司法建议的登记、审核、签发流程管理,履行签章程序后发出,并负责收取回执。
提升质量,强化司法建议的可行性。将司法建议书制作纳入法官业务学习范围,定期组织法官对司法建议工作进行交流,提高法官制作司法建议书的能力。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操作性强的解决对策,指明问题解决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断推动司法建议向深层次、综合性方向发展,为促进当地依法行政做出积极贡献。
快速制发,强化司法建议的及时性。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要求办案法官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分析整理,在确保建议质量的前提下,迅速按程序制发司法建议,交由专人送达,确保及时送达到位。
跟踪反馈,强化司法建议的实效性。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制发司法建议前告知拟发送内容,释明司法建议的作用与功能,消除被建议单位的顾虑。在司法建议书中明确被建议单位做出反馈的日期,对超过期限仍未反馈的单位,督促其及时反馈。通过电话、座谈、走访等形式,定期跟踪回访相关单位对司法建议的回复、采纳、落实等情况,督促被建议单位落实、整改。
责任编辑 李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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