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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公安局机场分局开通办理边境通行证业务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通讯员 周涛   发布时间: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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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法制报 为深入推进“旅游兴疆”战略,加快构建现代旅游产业体系,推动旅游经济强区建设。4月中旬以来,喀什地区公安局机场分局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主动对接喀什边境管理支队、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在机场分局设立服务点,开展办理边境通行证业务,来喀旅客可以不出机场,就近选择在喀什地区公安局机场分局办理边境通行证业务。

  办理指南办理地点

  喀什地区公安局机场分局(喀什机场T2航站楼出发厅公安值班室)

  受理范围

  疆内、外户籍旅客(港澳台、护照、特殊管控区在喀什国际自驾与房车营地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申领条件

  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不予申领情形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有犯罪嫌疑的人员;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前往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咨询电话:0998-2928110

  温馨提示

  通行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十六周岁以下的儿童不单独办证,需由监护人办证偕行;办理通行证无需任何费用;在申请过程中,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可详询0998-2581816。

责任编辑 李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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