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人民法院召开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动员会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通讯员 牛勋 发布时间:2023-04-06
A+ | a3月30日,叶城县人民法院召开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动员会。
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创建工作作为法院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奋力开创新时代叶城法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贯彻落实好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创新举措,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为叶城县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示范县贡献法院力量。
聚焦关键环节,做实做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各项工作。要按照《叶城县人民法院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实施方案》任务和要求,坚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把审判执行工作和创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步推进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把握时间节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各支部要树立创建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凝心聚力,密切配合,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干事劲头,对标要求、自加压力,确保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
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共创共建。要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巩固拓展法院干警与各族群众交流互助,着力为各族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与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到党员干警“三学三亮三比”“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中来,全力发挥党支部“维护民族团结”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强化共创共建工作,通过开展互帮互学活动,取长补短,提升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凝聚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合力。各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创建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创建方案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把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双推进、双达标,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更加贴近法院实际,彰显法院特色。
责任编辑 李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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