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 深化“三项制度”提高执法效能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高红 发布时间:2021-12-14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 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博乐市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今年 3 月,博乐市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和行政执法案卷检查的通知》,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并对全市5个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指导监督检查。检查组采取案卷评查、查阅档案、实地检查、组织测试等方式,对各执法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4月底,博乐市对综合领域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即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执法服务指南、执法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示。博乐市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政务服务官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截止目前,在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许可219项、行政处罚2668项、行政强制148项、行政检查 224 项、行政征收 18 项、行政给付36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奖励67项、行政确认 56 项、其他行政权力 119项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 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流程。
建立健全执法音像管理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整规范。明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避免因违法或不当执法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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