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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零距离” 警示教育“面对面”

分类:法院   来源:   作者:祝皖柔 尼格热   发布时间: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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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法制报网讯  7月17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10位来自乌鲁木齐银行的工作人员观摩庭审,现场接受法纪教育。

  被告人邵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由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法院受理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查明,被告人邵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已触犯了法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气氛庄重,大家通过观摩被告人邵某危险驾驶罪审理过程,接受了一次近距离的现场警示教育,对安全驾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责任编辑 张秀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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