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法院:邻里利益无小事 多元调解促合成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吕倩磊 发布时间:2021-03-12
A+ | a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滋泥泉子法庭受理了一件两家农户因相邻地块玉米收割而引发的侵权赔偿纠纷。
据悉,双方在种植玉米时,因地界不清,导致原告种植的玉米被被告多收割了一行,村干部派人量地后,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因赔偿的数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几经争执不下,原告诉至法庭。
收到诉状后,承办法官冷晓良非常重视。由于收获时间已过,地况详状不复存在,加之双方居住较远前往法庭不便,为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冷法官协同人民调解员梁玉庭三次前往村委会与村委会干部共同了解案情并组织双方调解。因侵权事实及赔偿标准问题各执一词,调解未果,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经过释法析理,最终就赔偿数额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一桩小事就此了解。
目前,阜康市人民法院滋泥泉子法庭正在创建枫桥式法庭,在工作过程中,围绕矛盾不上交、不外溢,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化解在源头,优化法治化务农和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郑旭磊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暨传媒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 马兴瑞在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增强政治自觉坚决抓好党纪学习教育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新疆高质量发展
- 多处物品被盗 民警成功抓获2名嫌疑人
- “不要担心,不会抛下你,他是警察!”
- 老人过世后无主财产归谁?法院判了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