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法院:法官用“三心”和解纠纷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张新生 发布时间:2020-11-26
A+ | a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把1万元执行款交到申请人李某手中,李某拉住执行法官摆华英的手激动地说“多谢摆法官,不辞辛苦,为我讨回家具款1万元!”
孙某和李某是朋友,2018年,孙某到李某家具店里购买价值1万元家具,拖欠李某1万元家具款一直未还。2020年11月5日,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摆华英多次给被执行人孙某打电话,因其电话停机,一直联系不上;之后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孙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到其家中找人,家人称孙某外出打工,一直无法联系,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并不是以强了之,而是用真心、诚心和耐心先后多次与申请人及被执行人的家属沟通交流做思想工作,终于让双方当事人消除了对抗情绪,案件成功执结。
1、真心
为申请人着想。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摆华英认真审阅案件,便主动与申请人李某沟通,由于标的款就1万元,数额小,拖欠时间长,李某情绪冲动,摆法官就及时向他反馈财产查控信息,稳定其情绪,并让其时刻关注被执行人的动向,争取尽快讨回。
2、诚心
赢得家人协助。为了尽快遭到孙某,摆法官冒寒冷驱车来到孙某家,与其家人沟通交流,告知其家人如果拒不履行,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上黑名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让其想办法尽快通知孙某回来履行义务。摆法官用诚心打动了孙某家人,促使其变被动协助为主动协助。第二天孙某就来到法院。
3、耐心
最大限度的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通过与孙某面对面地接触,心与心地交流,对其宣理、讲法,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与社会大环境存在的诚信差距,告知他1万元不算太多,互相转借一下,引导他换位思考,让其心服口服。孙某表示“立即回去借钱,明天就履行。”彻底打消其鱼死网破的心理,实现 “法结”和“心结”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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