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卫博:以心换心 促案结事了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李免 发布时间:2020-11-23
A+ | a虽是周末,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卫博并没有休息,而是和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离市区六十公里外的地点看设备。
到达约定地点后,卫博组织原被告双方对现场设备进行逐一核查清点。设备核对完毕后,在卫博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同意退还设备并赔偿损失,另一方同意不再要求支付剩余货款。在确保双方对调解方案无异议后,卫博才离开。
此次调解的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一方长期拖欠设备货款,另一方一气之下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卫博承办该案后,就给双方做调解工作。起初,双方的态度一个是“一分钱没有”,另一个是“一分钱不让”,分歧很大。
卫博在耐心聆听各方意见后,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上有理有据的替他们分析利弊,循序渐进的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都同意考虑调解方案,这起看似陷入僵局的案件,开始有了突破口。在卫博心中,每一起案件对当事人来说都十分重要,法官要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让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就这样,只要当事人愿意讲,卫博总是耐心的倾听。有的时候,当事人一说就停不下来,常常是在当事人挂了电话之后,卫博才发现天已经黑了,下班的时间早就过了。
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当日,卫博再次组织双方“背靠背”进行调解。有了之前的调解基础,双方都松了口,同意抽时间去现场看设备,再决定下一步的调解方案。为了尽早化解矛盾,减少双方损失,切实保障双方权利,虽然第二天是周六,卫博仍然主动提出前往设备存放现场,在法院的主持下对设备进行清点检查。双方当事人对此方案都很满意,表示愿意第二天一同前往现场。
该案调解后,卫博才舒了一口气,打心底里露出了笑容。他说:“制作调解书不是法官调解的最终目的,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满意才是最重要的。”
正是卫博对待每一起案件当事人的耐心、细心和责任心,才换来了当事人对他工作的放心。
责任编辑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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