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中级法院采用线上诉讼模式 化解保险金归属纠纷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08
A+ | a本网精河讯(通讯员金元)近日,博州中院采用线上诉讼、网上云庭审的模式对一起保险金归属纠纷案件进行二审,并通过线下电话“一对一”调解和线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面对面”视频调解,最终致双方当事人意见达成一致,这起二审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精河县王某某雇佣张某某从事采棉工作,在进行采棉作业时,张某某触电受伤。经鉴定,张某某的伤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张某某起诉请求赔偿损失4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张某某在事故中应承担20%的过错责任,王某某承担80%的责任。张某某依据雇主王某某为其所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10万余元。王某某认为张某某的实际损失已赔偿,不应当再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金,故将张某某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返还保险金。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某得的保险赔偿金 10万余元系基于意外伤害,王某某作为雇主为其采棉机作业人员投保该险种,该保险虽约定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张某某,但王某某投保该险其目的在于减少其用工风险和发生事故后,分散损失的赔偿责任,如雇主作为投保人仅具有交纳保费的义务,却不能直接享有保险合同利益,将会减少雇主为雇员投保的积极性。据此,一审法院将保险金判给雇主王某某。但雇员张某某不服,上诉至博州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以来,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利用线上服务云庭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当事人足不出户,居家参与庭审、协商调解方案、签订调解协议,大大减轻了诉讼成本,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升了案件审判效率。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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