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 法官设置冷静期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董彦良 孟唤唤 李慧 发布时间:2020-08-28
A+ | a “徐法官,我申请撤回起诉,感谢您调解时为我们设置了冷静期,通过这段时间居家,我们也反思了各自的不足,当时去离婚是一时冲动……”
“徐法官,放心吧,我们昨天过了一个浪漫的七夕……”
听着夫妻二人的叙述,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法官徐颖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话还得从头道来。近日,徐颖通过“云间庭审”在线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审理查明,2017年,重庆的刘某到阿克苏旅游,与张某一见钟情,两人组建家庭并诞下爱情的结晶。婚后,刘某想回重庆生活,而张某不想放弃阿克苏的固定工作,两人发生了矛盾,一气之下到法院离婚。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徐颖认为刘某和张某系自由恋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夫妻间无原则性矛盾,根本矛盾在于各自主张的生活工作地点的不同。于是,徐颖劝导双方要把婚姻问题和生活问题区别开来,不能一有矛盾就采取离婚的方式解决,既然选择在一起,就要彼此包容、相互牺牲,况且还有可爱的宝宝,更要三思而后行。在征求双方同意后,徐颖为双方设置了冷静期,希望他们把握机会,珍惜彼此,案件择期宣判。
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刘某和张某和好如初。
徐颖说,婚姻案件冷静期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止冲动型离婚,避免因离婚而带来的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设置冷静期,实际上就是让夫妻双方有一个感情的缓冲期,可以冷静、理性地作出选择。
责任编辑 杨蕊 蒲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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