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羊款拖了一年未付 法官上门调解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李续群 阿德列提·阿步来提 发布时间:2020-08-17
A+ | a 近日,霍城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深山,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3月,霍城县萨尔布拉克镇牧民努某将自己的60只羊以6.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加某。当时,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加某在一年内付清购羊款。但至今,加某仍未付钱。多次索要无果后,努某将加某起诉至霍城县法院。
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办案法官受理此案后决定将法庭“搬”进深山,就地调解。7月21日,办案法官来到萨尔布拉克镇后山库尔德烈苏草原。找到努某和加某后,办案法官悉心沟通、明法释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加某当场给付购羊款6.3万元。
责任编辑 杨蕊 桂贤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暨传媒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 马兴瑞在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增强政治自觉坚决抓好党纪学习教育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新疆高质量发展
- 多处物品被盗 民警成功抓获2名嫌疑人
- “不要担心,不会抛下你,他是警察!”
- 老人过世后无主财产归谁?法院判了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