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隔千里线上调解 让群众的“揪心事”变“暖心事”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李续群 张婷 发布时间:2020-08-13
A+ | a 8月6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6年9月的一天,在伊宁市一路段,孟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张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张某及车上所载人员李某受伤。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孟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张某与李某受伤后被送医院治疗,后经鉴定,他们的伤残等级分别为九级、十级。
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沟通无果后,今年4月,张某、李某将孟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孟某向李某支付赔偿金13.2万元,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3.8万元。
张某、李某不服,上诉至自治区高级法院伊犁州分院。
自治区高级法院伊犁州分院法官张澎冰受理此案后,认真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并多次联系远在山东省、四川省的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为了尽快解决矛盾双方的“揪心事”,张澎冰建议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处理。
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张澎冰立即组织双方开展在线调解。张澎冰从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出发,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及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9月10日前,孟某分别向李某和张某支付赔偿金10万元、30万元。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 杨蕊 桂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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