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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法院推出诉讼保全告知书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张卫玲 邱贵文   发布时间: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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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能够全面履行,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当事人规避给付义务,我院推出诉讼保全告知书。”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唐娜说。

  转移财产、财产变现是一些当事人为逃避给付义务惯用的手段,针对这种情况,昌吉市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诉讼保全措施在此方面的预防作用。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告知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法律规定,以及不采取保全措施的风险,做到“应保尽保”;在审理环节,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对负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的财产情况、经营情况,甚至是必要的经济往来情况进行调查,把当事人的申请保全和法院依法职权保全的做法相结合,做到“需保必保”,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提供保障,及时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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