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法院远程审理首例刑事案件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 张秀 王茹 发布时间:2020-03-04
A+ | a3月2日下午,霍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针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远程庭审。这是该院首次尝试采用互联网庭审方式远程审理刑事案件。
为减少人员集聚,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法院征得诉讼参与人的同意后,通过三地连线方式,充分运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展庭审。
该案中,被告人谢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谢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谢某报警投案,主动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开庭前,法院提前与公诉机关及被取保候审的谢某联系,谢某表示认罪伏法,愿意积极配合此次远程庭审。
经多次连接测试确认无误后,庭审准时开始。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系统运行流畅、语音画面清晰。经审理,法庭决定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所有诉讼参与人核对电子庭审笔录,并利用手机终端在笔录上签名确认。
责任编辑 杨蕊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暨传媒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 马兴瑞在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增强政治自觉坚决抓好党纪学习教育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新疆高质量发展
- 多处物品被盗 民警成功抓获2名嫌疑人
- “不要担心,不会抛下你,他是警察!”
- 老人过世后无主财产归谁?法院判了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