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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守护春耕 农资安全助力乡村振兴

分类:检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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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周妤羲 通讯员 梁心辉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农资产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粮食安全,农作物是农业“芯片”,农作物安全与否直接决定了粮食的安全与否。春耕农忙之时,为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护航春耕生产,近日,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护春耕、助生产”专项监督活动,积极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公众健康,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叶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5家农资店开展调查,重点对农机销售店销售农机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农药化肥种子等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购销台账、农资产品外包装标签、生产日期及有效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情况进行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农资经销店存在销售过期种子、无购销台账、农业废品回收率低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察官现场提出了整改建议,并针对农业废品回收率低问题,从环保和生态安全角度向经销商进行了普法宣传,告知商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相关经销户当即表示迅速整改落实。

  下一步,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要求,持续关注农贸市场经营及农资产品质量,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严厉整治农资、农产品加工经营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假劣农药、种子、化肥流入春耕市场,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为助力乡村振兴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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