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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检察:规范“小黄车” 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分类:检察   来源:   作者:伊然   发布时间: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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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部分共享电单车存在无头盔、座椅破损、脚踏板缺失、链条损坏等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检察官经研判分析,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履职,加强对提供互联网租赁电单车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及时做好租赁电单车维修、更换等工作,切实保障市民驾乘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行动,积极整改。

  下一步,博乐市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持续关注互联网租赁电单车的规范运营,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 张蕾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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