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督促追缴行政罚没款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06
A+ | a本报阿勒泰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首席记者 王晨 通讯员 张霖)3月2日,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在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移送的一条案件线索中发现该局办理的一起行政案件非诉执行申请期限还剩最后一天,逾期将难追行政罚没款。
“我们通过口头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你们立即去法院申请非诉执行,追缴行政罚没款!”承办检察官立即拨通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电话。
去年5月,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对新疆某公司越界开采立案调查,发现该公司开采的戈壁砂石料超出批准范围,属越界开采行为。经第三方机构检测,该公司越界开采砂石料19万余立方米,涉案矿产价值97万余元。
同年6月,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的越界开采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非法开采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7万余元,处罚款29万余元。
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60日内未申请复议,6个月内未向法院申请诉讼,至2021年12月3日,行政处罚决定正式生效。但该公司对生效后的行政处罚仍置之不理,未予缴纳相应行政处罚款。
根据相关规定,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3个月内,可通过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的方式,追缴120万余元行政罚没款。
时间紧迫,承办检察官先在电话中发出口头检察建议,随即将规范详细的检察建议书送达至对方单位。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根据检察建议内容,于当日前往阿勒泰市人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立案。目前,涉案公司已将120万余元行政罚没款缴纳完毕。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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