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检察院把好食品“入口关”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张卫玲 郭生文 李勇 发布时间:2020-08-25
A+ | a8月18日,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再次来到县城各超市和菜店,对该院关于食品安全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
今年7月,该院在对食品安全领域线索排查中发现,该县部分超市、菜店所销售食用农产品未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当食品出现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无法追根溯源。
发现这一线索后,该院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于8月2日通过电话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诉前磋商,建议该局对部分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的商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涉案超市和菜店进行查处,责令商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对购进的食用农产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登记制度,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同时,将全县超市、菜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纳入疫情期间食品监管的重点。目前,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进货查验登记的商家已整改完毕,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木垒县检察院履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检察担当、“回头看”履行监督职责,守护好老百姓“菜篮子”,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方面,积极主动作为,为百姓把好食品“入口关”。
责任编辑 杨蕊 蒲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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