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检察院“支部工作法”激发检察工作新动力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王晨 蔡欢 发布时间:2020-08-21
A+ | a7月初,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干警来到乌鲁木齐市第二中学,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引导大家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为未成年人提供从“挽救于既然”到“预防于未然”的全方位司法保护,是该院第九检察部党支部的“守护青春”工作法。
抓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业务。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形成具有支部特色的“支部工作法”,为创建“守望正义、检察为民”机关党建品牌打牢基础。
该院政治部、办公室、机关党委、行装处等综合行政部门所属党支部创建“五心”工作法,即“做事细心、遇难耐心、待人诚心、处事公心、相互交心”,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该院第十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所属党支部创建“阳光检察”工作法,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发扬“枫桥经验”,将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与推动检察业务高站位、强保障结合起来,依托“一站式”服务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接访工作与党员志愿服务有机结合,在履职尽责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传递司法温度,努力打造“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
该院刑事检察部、民事检察部、行政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所属党支部创建“正义之剑”工作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
党支部强了,检察工作这盘棋就活了。作为乌市首批“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乌市检察院将继续推动党支部建设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乌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 杨蕊 李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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