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检察 正文

检察干警履行监督职能 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陶智华 丁景君   发布时间:2020-08-18

A+  |  a

      近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联合博乐市公安局等单位对辖区肉蛋奶蔬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特定种类商品食品安全等情况持续跟进监督,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正常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安全。

      8月15日至16日,博乐市检察院和博乐市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前往兴博市场、友好超市、爱家超市、仁和春天超市、兴农果蔬批发市场等经营销售点,重点查看鲜活水产品、畜禽肉类等销售情况,确保该类食品安全。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商铺经营主体资格、经营服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检测情况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博乐市检察院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下一步,博乐市检察院将继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在食药安全领域实现“应治尽治”,切实保障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 杨蕊 桂贤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