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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市人民检察院追缴地下水资源费2000余万元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胡海燕   发布时间:20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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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车市地下水资源费追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库车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地下水资源费追缴履职不到位的乡镇和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开展调查核实,立案10件,发出诉前行政检察建议10份,积极督促乡镇和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清缴水费。截至7月29日,已追缴地下水资源费2000余万元。
         库车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库车市公安局、法院、水利局等执法部门在全市开展释法宣讲动员会11场2000人次,深入到种植户家中走访了解30余次,还在宣讲会后对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场就有种植户自觉主动缴纳了费用。
        为更好地保护国有财产,库车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国有财产流失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对非法打机电井、逃避缴费的线索进行举报,广泛收集群众来信来访,截至目前已收到涉及水费缴纳线索20余条。
        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许多种植户摒弃了等待、观望的思想,积极主动缴纳了地下水费,有效挽回了国有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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