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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简讯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马晓琴   发布时间: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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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标准,对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主体5家店进行监督检查,尤其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进行实地查验,并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标准进行宣讲,发放温馨提示20份。同时,要求各位经营食品的商户,严格按照食品“四个最严”的标准,采购、经营、销售餐饮食物,避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近日,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烟草制品禁售未成年人”专项检查活动,该院按照“四个最严”的标准,对学校周边的经营商店、超市的主体进行监督检查,查验烟草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明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 查验12家商店、超市,对3家无明示标识或张贴不明显的经营主体,现场进行纠正,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更好的保护好未成年认得身心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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