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达坂城检察院与达坂城区教育局举行法治副校长签约仪式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范欣 发布时间:2020-06-01
A+ | a5月22日,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 与达坂城区教育局联合召开了全区中小学校聘请法治副校长签约仪式暨落实“一 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区教育局副局长金鑫主持,区检察院检察长闵 军出席会议。区属各中小学书记、校长、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该院检察长闵军向大家讲解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下发 的《新疆检察机关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规范》,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任 职条件、期限及工作任务,对开展检察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目的和意 义进行了解读。随后,5名检察人员被辖区中小学聘任为法治副校长。
在如何贯彻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止未成年人 受到侵害等方面,闵军强调:一是要继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制 度,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校园性侵等案件的发生。二是开展持续有效的法治 宣传教育活动,在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建立“法治副校长”长效共建机 制,共同开展适合各年龄段少年儿童认知的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工作,将教师、 学生家长纳入宣讲对象,共同预防未成年人受到侵害。三是强化教职工队伍建设 ,加强校内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校内工作人员,包括保安等工勤人员的准入 制度,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四是完善学校寄宿管理制度,强化宿舍区域 管理,加强安保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寄宿学生安全保护。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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