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检察院把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王晨 王杨 发布时间:2020-05-13
A+ | a按照新疆检察机关开展“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和“文物古迹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要求,近日,乌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当地文物古迹进行走访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把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乌苏市检察院检察官与乌苏市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位于乌苏市境内的夏尔苏满喇嘛庙遗址、巴音沟承化寺等五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夏尔苏满喇嘛庙遗址所在地降雨天气较多,多年的风雨侵蚀对遗址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周边牧民放牧、游客参观时在石壁上刻画对遗址造成了一定破坏;巴音沟承化寺部分结构损坏,如墙体裂缝、屋顶漏水、门框变形等。此外,检查的五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均未设立文物保护标志牌、遗存简介、界桩、警示牌等设施。
为及时、全面、有效地保护文物古迹,乌苏市检察院向乌苏市文物管理所的主管单位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由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夏尔苏满喇嘛庙遗址设立围栏,防止因游人刻画、牲畜踩踏、剐蹭对现存墙体造成破坏;对巴音沟承化寺结构损坏部分予以修缮;设置专职看护员,并加强专职看护员的培训管理,督促看护员履职到位;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保护标志牌、遗存简介、界桩、警示牌等设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和政府各部门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保护文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检察建议抓落实。乌苏市检察院指派专人进行跟踪督导,督促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完善文物保护措施,解决现有问题。
此后,乌苏市检察院将与相关部门签订《乌苏市文物保护工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文物保护的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文物保护合力。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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