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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检方立案审查一起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

分类:检察   来源:   作者: 陶智华   发布时间: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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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得里古城遗址内垃圾遍布,杂草丛生,牲畜粪便堆积,还有人在核心区取土……”3月初,博乐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收到一条线索:位于博乐市青得里镇阿里翁白新村境内的青得里古城遗址“身陷”垃圾之中,遭人为破坏。

  初步核实、确认文物基本位置后,博乐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们随即赶赴现场调查,这也是该院探索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具体举措。

  据悉,2007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将青得里古城遗址列为第六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古城遗址现场,无任何封闭保护措施,人畜可自由出入,农用机械随意停放在保护区内。

  该院检察官将古城遗址保护现状迅速向院领导作了汇报,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不可移动文物辖区保护单位一起,将文物保护做深做实,逐步构筑起保护文物新格局。

  为办好案件,更加精准及时调查取证,博乐市检察院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使用无人机进行了现场勘察,走访询问附近群众,获得了更多关于古城遗址保护缺失的资料证据,为这起公益诉讼案提供了更加充分、客观的法律依据。

  目前,该案已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检察机关还将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对遗址内的卫生整治、修缮维护、基本防护等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履行主体监管责任。

  为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该院将通过法治宣传进村庄、进社区等形式,围绕文物保护重要性、文物保护法律责任等问题,向社会普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努力形成政府主抓、检察监督、公众参与的文物保护格局。


责任编辑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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