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分类:公安 来源: 作者:颜冬 刘浩然 发布时间:2024-02-23
A+ | a春节期间,老百姓燃放烟花爆竹需求旺盛,为确保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和使用安全,经开区(头屯河区)公安分局通过“四个强化”举措,全面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确保辖区涉爆案事件零发生。
一、强化责任到位,规范安全管理
层层落实责任,从分管局领导、治安大队领导、辖区派出所所领导到涉爆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细化管理责任;统一管理,均由合法专门公司负责烟花爆竹的供应、保管、配送、清退服务,严格资格审查,对安保人员、安全员、库管员、押运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同时,督促企业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员制度,严防逃犯、涉危涉爆违法犯罪人员和扬言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害性的人员混迹其中,造成危害。
二、强化源头防范,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隐患排查,开展抽查检查、交叉互查等多种形式,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一家不漏地上门检查,彻底消除现实隐患;加强清查收缴,利用常态检查、集中清查等有利时机,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清查收缴工作,确保违规存储的烟花爆竹“不炸响、不流失”。
三、强化机制建设,注重日常监管
建立常态检查机制,不定期对烟花爆竹销售单位、从业人员、重点部位、防范措施等实行全面的严格检查,确保将销售单位、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监管视线;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审验程序,强化排查整治,切实做到了灵活管控、全面管控和安全管控。
四、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安全防线
加强宣传,开展多角度、全方位 、立体化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做到不私藏烟花爆竹,及时燃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宣传监督,发挥举报电话、群众来信来访等各类投诉渠道的作用,一经查实及时兑现奖励,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整治、举报隐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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