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杜绝不良出行习惯
分类:公安 来源: 作者:周翎 发布时间:2023-11-06
A+ | a为切实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深入人心,从源头上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1日,阿拉山口市公安局组织民辅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向群众宣传酒驾醉驾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重点讲解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及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引导驾驶员树立“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交通安全意识,并提醒广大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各种不良出行习惯。
同时,民警通过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对群众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教育大家时刻谨记摒弃交通陋习、文明行车,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出行安全。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人人拒绝酒驾的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酒精对人的大脑有麻痹作用,令人反应迟钝,甚至行为失控,饮酒后人的反应速度要比正常情况慢2至3倍。研究表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没有饮酒时的16倍。酒驾害人害己,请自觉做到抵制酒驾。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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