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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推行轻微消防违法行为“首违免罚”机制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阳俊昌 张建坤   发布时间: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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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制定出台《新疆消防救援机构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实施以来,喀什地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杜绝选择性执法,切实维护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麦盖提县鼎尚鲜牛肉斑鱼荘经营者谢国锋在收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激动地表示:“首违免罚”不仅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同时对促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也是一种激励、警示,因为每个企业都只有一次“首违免罚”的机会,这次申请了,今后都不能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了,否则将面临消防处罚、甚至从重处罚的后果。

  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科长阳俊昌在对《办法》进行解读时说,轻微消防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主动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高消防执法服务能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意义重大。





责任编辑  周舟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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