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草原鹰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张阳 宋洋 发布时间:2021-09-22
A+ | a 
9月20日23时许,博州边境管理支队博乐边境管理大队青得里边境派出所亚漫滩边境警务站迎来了一位“特殊客人”。牧民吐某抱着一只受伤的“大鸟”找民警求助。
民警立即对这只受伤 “大鸟”的伤口进行消毒、包扎,并耐心照顾,同时通过翻阅资料,初步确定这只“大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草原鹰”。
民警随后联系到博乐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室,对其进行进一步救治。工作人员表示待其完全恢复健康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责任编辑 杨蕊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暨传媒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 马兴瑞在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增强政治自觉坚决抓好党纪学习教育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新疆高质量发展
- 多处物品被盗 民警成功抓获2名嫌疑人
- “不要担心,不会抛下你,他是警察!”
- 老人过世后无主财产归谁?法院判了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