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杨建禹 发布时间:2021-07-16
A+ | a近日,阿克苏边境管理支队博孜墩边境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中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游隼。
经了解,民警在博孜墩乡辖区日常巡逻时,发现草坪里一只鸟不停地拍打着翅膀却无法起飞。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对该鸟进行检查,发现鸟翅膀部分羽毛有断裂现象,而且身体虚弱、精神状态不佳,无法正常飞行。
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内进行消毒、包扎和喂食。同时,民警联系了驻地林业部门,后经鉴定,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待进一步治疗恢复健康后放归大自然。
责任编辑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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