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公安局4月22日工作简讯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6
A+ | a刑侦大队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新疆法制报网讯 (通讯员 张慧) 近日,裕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主题,在人民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针对《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网络安全法》《密码法》、《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彩页和设置宣传咨询台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使群众自觉形成 “懂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思维方式。
刑侦大队全面普及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新疆法制报网讯 (通讯员 张慧) 近日,裕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辅警前往人民公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向过往群众发放预防电信诈骗宣传单,针对年龄偏大、防范意识弱的老幼群体,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提醒群众目前存在的多样化诈骗手段,讲清讲透犯罪分子的诈骗伎俩,告知群众防范电信诈骗攻略,点对点、面对面宣传预防电信诈骗知识。
交警入户送宣传 确保群众受益多
新疆法制报网讯 (通讯员 李辉) 4月19日,裕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美丽乡村行”巡回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农村群众家庭面对面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以及“放管服”便民服务政策,真正做到方便于民、服务于民。
活动中,宣传民警首先通过真实案例进行现场讲解,耐心细致为群众讲解酒驾、无证、超速、超员、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及农用车非法载人、人货混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广大农村群众要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其次,积极强化“一盔一带”守护行动、“醉驾入刑十周年”及农用车、大货车“亮尾行动”等宣传内容,并倡导大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驾车,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我为群众办实事】交通事故惹纠纷 人民调解息纷争
新疆法制报网讯 (通讯员 李辉) 4月18日,裕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利用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事故赔偿纠纷。
4月18日13时许,海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在裕民县友好路团结街社区门前路段处倒车时与曹某停放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民警在调查取证完毕后,依法对该交通事故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在事故调解员的配合下,组织事故双方进行调解。首先事故民警耐心的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程序,经过耐心解释最终促使双方在赔偿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成功将这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调解完毕,化解了事故双方的矛盾。
交警宣传进学校 交通安全入人心
新疆法制报网讯 (通讯员 李辉) 4月19日,裕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裕民辖区各乡镇学校积极开展春季交通安全宣传以及“手抄报”启动活动,并对上一期手抄报获奖学生进行颁奖。
活动期间,民警首先通过现场知识互动问答、利用宣传海报解读交通安全知识等形式向学校师生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形象生动地让同学们了解交通安全对每个学生的重要性。在讲座过程中针对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进行了民族团结、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倡导大家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其次,重点讲解了学生要拒绝黑车、超员车辆,发现违法车辆积极向老师或者交警进行举报。
交警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企业开展大排查工作
新疆法制报网讯 (通讯员 李辉) 4月20日,裕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裕民县城建绿洲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展大排查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检查中,民警首先向企业负责人传达贯彻了交警总队下《发关于印发<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要求企业加强内部车辆管理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随后,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维修保养等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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