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公安 正文

高昌区公安局民警及时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天鹅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赵靖   发布时间:2020-10-30

A+  |  a

  日前,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民警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天鹅。

  10月20日中午15时许,高昌区公安局亚尔派出所亚尔果勒警务室民警按照惯例在辖区开展巡逻,当巡逻至亚尔果勒村7组水库时,巡逻民警发现有一只受伤的鹅躺在水库附近。民警刚开始还以为是群众家的家禽,但仔细一看,有点像野生鸟类,不像是一般饲养的家禽。该所民警立即联系了森林派出所,经森林派出所确认,此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天鹅。目前这只天鹅已经移交至森林派出所民警手中,正在进行相关的养护工作。



责任编辑 郑旭磊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