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公安 正文

乌市建立监管医疗急救转运系统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陈泽华   发布时间:2020-07-31

A+  |  a

      7月16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监所医院建成监管急救医疗转运系统,这意味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具备了统一、高效的急救应急体系,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急危重病号转运需求迈出了关键一步。

     此前,乌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依靠各羁押场所医务室根据病情轻重缓急把病号转运到监所医院或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人民医院。2018年,乌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创建三级医疗体系,今年年初,为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监管支队又提出三级防疫体系新理念,破解防疫工作瓶颈难题,构建监所疫情“防火墙”。然而,民警在实战中发现,各监管场所病号急救转运仍处于各自为阵状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在当前疫情形势下,监所医疗服务保障再次面临挑战。为确保监所“零疫情”和病号急救转运工作顺利开展,监管支队监所医院组织急救转运专门力量,配备专职司机,配置标准120救护车。每日,监所医院医务人员与各所医务室通过视频,传送需要转送监所医院治疗的患病在押人员病历,确定病人情况。支队领导审批后,监所医院急救指挥负责人指派专人负责急救转运,极大缓解了各监所工作压力,降低了风险隐患。





责任编辑 杨蕊  李建华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