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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救助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雁幼鸟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袁姣姣   发布时间: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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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下午17时许,乌苏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西湖派出所有两只疑似野生灰雁需要救助。

  接到报警后,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助。经了解:乌苏市西湖镇村民张某在自己农地旁发现疑似野生灰雁幼鸟两只,立刻向西湖派出所报警。经检查森林派出所民警确认该野生鸟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雁,虽然没有发现无明显外伤,精神状态良好,但该灰雁还处于幼鸟时期,无法自助飞行和捕食无野外生存能力。于是森林派出所民警把两只灰雁幼鸟带回森林派出所由民警照料,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回大自然。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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