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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侦办维权案件,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杨晓彤   发布时间: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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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19日,伊宁县公安局依法办理一起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案。

  经调查,6月19日6时许,尼某(男,维吾尔族,现年29岁)醉酒后在弓月新城东门闹事,被小区保安送至弓月新城便民警务站,该站队员苏某(男,维吾尔族,现年25岁)劝其返回家中,尼某拒不配合工作,阻碍执行职务,并朝苏比黑面部打了一拳,导致苏某右眼肿胀明显,鼻骨骨折。该努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接此警情后,警务督察大队快速启动维权机制,及时介入,全程对案件办理进行跟踪、监督。目前,因疫情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已对尼某采取指定监视居住。

  今年以来,我局警务督察大队高度重视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违法犯罪人员的打击处理,理直气壮的为民警维权,从重从快使违法犯罪人员得到应有的惩处,有力打击了袭警违法人员的嚣张气焰。严厉打击侵犯民警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是树立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也是凝聚警心、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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