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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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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规则方案》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要求,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为7月1日起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做好准备,5月20日,乌鲁木齐市在米东区社区矫正中心召开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全市各区(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60余人参加会议。

  真抓实干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稳步发展

  乌市米东区社区矫正中心主任马艳芳在发言中说,近年来,米东区社区矫正工作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困难帮扶等矫正措施得到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深入推进,为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19年以来,社区矫正中心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目标,进一步调整内部结构,完善和加强功能布局后设立了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心理矫正3项工作实体。

  注重思想矫正,突出“五学三爱”教育。积极开展以“学习党的理论,学习宪法法律,学习时事政治,学习惠民政策,学习中华文化”为中心的理论学习及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制度”的主体教育,使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抵制不良思想,时刻感恩国家、感恩党。

  注重个性化矫正,充分调动矫正对象正能量。铁厂沟镇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先后出资10万余元资助贫困生就学;石化片区的矫正对象崔某,在疫情期间主动报名参加防疫工作,在防疫一线连续服务50余天;芦草沟、西路、东路片区有18名社区矫正对象安排失业人员进入自己的企业就业,这些例子说明只要坚持“晓之以理”,就会逐步纠正其错误观念,调动他们思想中积极、可塑的因素。

  提高站位,将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每一个矫正对象制定方案,单独建册,做到教育到位,帮扶到位。全区矫正对象除个别年老有病外,全部走上工作岗位,无一人失业。针对收入较低的矫正对象,在争取基层帮扶的基础上,发动矫正对象捐助、启动局帮扶资金开展救助。将关心关爱落实到每个人,决不放弃一人,例如:古牧地辖区的王某身患癌症后被暂予监外执行,因病情严重,情绪低落不愿意接受治疗,米东区司法局领导上门慰问,鼓励她要充满信心、希望,王某非常感动,保证以后会按时治疗,现在王某积极接受治疗,病情稳定。

  依法规范工作流程和手段。米东区社区矫正中心每月将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至矫正中心,聘请专业人员讲课,讲课范围以法律法规为主,每季度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取得了良好学习效果。

  不断总结经验 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乌市米东区羊毛工司法所所长王喜在发言中说,羊毛工司法所本着“安其生,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目的,不断总结经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开展线上线下双模式学习。今年以来,司法所积极探索“网络学习+集中学习”的新模式,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网络平台和集中学习、进村入户等“线上+线下”的方式,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微信群,发布学习内容、相关法规案例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知识,便于社区矫正对象自学、咨询;广泛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通过专题教育、集中学习的方式,有效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社区矫正法、疫情防控、国家安全法等专题教育学习20次,举办“律师讲堂”法治宣传活动9次,使社区矫正对象认识遵纪守法、认真矫正的重要性,在工作和生活中规范自身言行,自觉维护法律法规。

  强化工作机制,加大管控力度。加强与基层队伍的联系,充分发挥村级矫正小组的职能和作用。注重对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的质量,做到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同时,加大对各村社区矫正小组的指导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做到贴近基层,了解真实情况,把好的思路、措施落实到位。

  在“情”字上做文章,突出情感帮扶。针对不同人员性格特点,细致做好情感帮扶,通过谈心、宽心,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属思想解压。把“会倾听、多开导,快干预”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出发点、切入点,通过把好“心理关、情感关”,贴心换诚心,诚心获诚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情绪稳定。陕西工村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在接受矫正期间,多次请假,对矫正学习推三阻四,甚至还抱怨说因为参加矫正工作快没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找他谈心,做工作,了解到他之前是一名铲车司机,因交通肇事被吊销了执照,还赔付了巨额款项。入矫后,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家中两个孩子吃饭、上学需要钱,爱人原本打工挣点钱,也因为街坊四邻的闲话而放弃工作,家庭生活困难。司法所积极主动做思想工作,让他正确对待社区矫正,鼓励并介绍其学习新的工作技能,重拾生活信心;又帮助他爱人联系了一份工作,帮他摆脱了生活和心理障碍,为此,吴某非常感谢司法所,开始转变心态,努力上进。

  在“帮”字上出实招,突出解疑帮困。对于社区矫正对象既要注重教育管理,还要突出实际帮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协调有关部门,给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办理低保、协调解决就业等。最近,司法所积极和民政部门对接,帮助辖区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马某规整了庭院,送去两车马路砖,解决了雨天门难出的问题。

  提出五点要求 增强矫正效果

  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强对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尤其是《中华人民共的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如何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乌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提出了五点要求: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全市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支持,努力解决工作中的各项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推进。

  加强机构建设,构建专业化队伍。要加强与编办、组织人事部门、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工作机制,引进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矫正管理队伍。

  关心关爱挂职民警,解决后顾之忧。各区(县)司法局要关心挂职民警的工作、生活,使其安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做好挂职民警考核奖励工作,统筹协调,确保挂职民警在岗在位,充分发挥挂职民警在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工作主体和执法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区(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科技化矫正中心,完善基础设施,增强现代科学技术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脱管现象。

  加强普法宣传,增强矫正效果,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的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素质,增强其遵纪守法服从监管的意识,减少不稳定因素。

  全身心投入 社区矫正工作

  乌市米东区刑罚执行一体化挂职民警黄峰从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转化、帮扶等方面做了交流发言。

  黄峰说:“我是一名派驻到米东区司法局参与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民警。在社区矫正中心工作最大的感触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熟悉和掌握程度值得我们学习。 不论是在社区矫正中心还是司法所,无论是所长还是工作人员,他们对社区矫正对象都非常熟悉,随便问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他们都能准确地说出其基本情况、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他们对待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激励我全身心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

  “一年多来,我认真学习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和社区矫正工作文件,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利用各种机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主要内容有强化身份意识和悔罪心理,案例警示,违法后果等。通过研判摸排,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监管。建立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微信群,在群内发一些收监案例和警示提醒。”

  同时,黄峰谈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的思考:一是加强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守法意识等方面的教育,二是开展刑罚体验活动,使他们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更好地接受社区矫正。

  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强讲话。

  ▲乌市米东区羊毛工司法所所长王喜发言。

  乌市米东区社区矫正中心主任马艳芳发言。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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