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老套路行骗 真警察挽回损失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 陈泽华 苏刚伟 发布时间:2020-05-18
A+ | a“你好!我是上海市公安局警官。你涉嫌非法洗钱!请配合调查。”“请保持手机畅通,按我说的做,提供两张正常使用、卡内有存款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以便我们验资!”当你接到这样的电话,你会怎么做?千万别信!这是典型的冒充“公检法”诈骗。近日,沙湾县的赵某就遭遇这样一起诈骗案。
5月12日22时许,沙湾县公安局柳毛湾派出所接到辖区农场主潘某报警称,农场工人赵某被上海市公安局通缉,“对方把拘捕令都发过来了。”
该所民警反复核对了赵某的身份信息,并仔细查看了赵某手机中的“拘捕令”,发现赵某遇到了老套路的冒充“公检法”诈骗。
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5月12日17时13分,赵某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自称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民警刘宝杰,可号码显示归属地为浙江杭州。
电话中,“刘警官”告诉赵某,他涉嫌一起非法洗钱案,要求其提供两张正常使用、卡内有存款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以便他们验资。
“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警方已对你的通讯设备进行了‘监控’。从现在开始除了我的电话,不能接其他电话,也不能对外透露此事。如果泄密了,由你户籍所在地警察实施抓捕。”“刘警官”威胁道。
这番恐吓的话语,让原本就很少出远门的赵某当时就慌了神。
当日21时44分,赵某按要求添加了“刘警官”的微信。之后,他的手机上就收到了“刘警官”发来的“刑事拘捕令”和“冻结管制令”。惊恐之下,赵某将自己合计2.35万元存款的两张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告诉了“刘警官”。
事后,赵某偷偷找到潘某说,自己被警察通缉了,请求他帮忙。
经查询,民警发现赵某银行卡账户内的存款尚未被对方转走,遂第一时间转移了赵某两张银行卡内的存款,挽回了赵某的经济损失。
办案民警提醒,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形式办案,也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邮寄等方式发送、展示相关法律文书和个人工作证件;公检法机关之间的电话也不能进行所谓的“转接”,也没有所谓的“刑事拘捕令”“冻结管制令”这种文书,更不会要求当事人转账汇款或提供银行卡账号和密码。
广大群众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如遇类似来电,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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