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学法
分类:社会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06
A+ | a
6月5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站长马建力(左一)向辖区居民宣传法律知识。
目前,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已经形成“区级中心—街道(乡镇)站—社区(村)室”的三级法律服务体系,开展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法律服务。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单坤 摄
责任编辑 杨瑞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暨传媒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 马兴瑞在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增强政治自觉坚决抓好党纪学习教育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新疆高质量发展
- 多处物品被盗 民警成功抓获2名嫌疑人
- “不要担心,不会抛下你,他是警察!”
- 老人过世后无主财产归谁?法院判了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