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交警部署春运工作 全力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分类:时政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2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记者 韩晋 通讯员 靳涛)2021年春运于1月28日开始,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对于即将到来的春运,我区交警部门根据各地特点提前研判部署,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
1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2021年春运期间,全区人员流动规模将显著低于往年,交警部门预计节前出行高峰将在2月3日至2月6日出现,节后返程高峰将在2月16日至2月18日出现。各地交管部门将结合辖区交通特点,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常态下春运的新特点、新情况,全面分析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科学调整警力勤务部署。
节前,各级交管部门将强化隐患清理,对有隐患的驾驶人一律不得安排参加春运;有隐患的运输车辆督促企业消除车辆隐患;有隐患的企业,要通过通报、约谈、曝光、问责等手段,督促企业及时清理隐患,落实主体责任;有隐患的路段,要督促落实整改。
春运期间,我区交警部门将把G30、G7、G3012、G3014、G3015等5条高速公路,以及G216、G217、G218、G219等8条国省道,作为春运管控重点道路,进行严抓严管。还将同步开展3个专项整治行动:夜查酒驾统一行动,以城区、乡镇通往农村的主干道公路为重点,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路客运车辆专项行动,以客运站周边、城乡接合部、高速公路客运线路等为重点,集中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巡查力度,严管严查无牌无证、超员、酒驾醉驾、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降低农村地区交通事故。
同时,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重点查处、劝导农村地区道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违法载人、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强化应急处置也是今年春运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交管部门将健全各项应急机制制度,提前预判风险,提早实施管控,针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提前完善相应的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对出现恶劣天气影响道路通行的,还会加大重点时段巡逻密度,必要时将安排警车带道,沿途疏导,压速通行。
在春运执勤服务点、交警执法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点位,还将开展2021年春运“暖冬行动”志愿服务,各地交警将组织民辅警和志愿者,为长途司机、过往群众提供途中休息、饮水、急用药品等温馨服务。

1月18日,伊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盖铭杰(左)向联众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发放2021年春运证。 本报记者 李进福 摄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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