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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赋能社会治理,让矛盾化解有力度更有温度

分类:治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乔桥   发布时间: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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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制报网讯 “没想到跑一趟综治中心,法官和调解员一起帮我们把半年的烦心事解决了!”5月的一天,在疏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的“法官工作室”里,居民吾某握着驻点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这是疏附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进诉讼服务团队进驻综治中心以来的寻常一幕。今年以来,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选派由2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组成的专业团队整建制入驻县综治中心,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矛盾化解最前沿,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新格局。

  从“坐堂办案”到“源头治理”

  过去,群众遇到纠纷往往要在法院、司法所、村委会之间反复奔波。如今,疏附县综治中心整合了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服务、诉讼服务等六大功能,法院团队的进驻补齐了最关键的一环。

  “法官+调解员+网格员”三位一体。 驻点法官周一至周五全天候坐班,与综治中心常驻的人民调解员、律师及全县网格员建立联动机制。法官不仅直接参与复杂纠纷调解,还对调解员进行“一对一”个案指导,确保矛盾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得到充分过滤。

  “指导+确认+速裁”全流程覆盖。 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法官当场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的简易案件,直接转入速裁程序。统计显示,法官团队进驻以来,平均解纷周期从过去的15天缩短至3天。

  三个案例见证“团队速度”

  原告阿某在2025年12月1日至12月9日期间,于疏附县邮政巷面食馆务工,双方口头约定日劳务费50元。后因与店老板努某发生矛盾而离职,努某拒绝支付9天的劳务费,称“其中3天为试用期,不能支付”。经驻点法官调解,努某当场向阿某支付450元。

  原告王某诉被告郭某等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王某要求郭某等退还2020年7月交纳的租赁定金21000元。郭某认为收取定金的公司已注销,自己作为股东之一不愿承担责任,且已离开疏附县多年。驻点法官向其解读公司简易注销后的法律责任后,郭某同意通过互联网线上调解。最终,郭某同意支付欠款。

  原告李某诉被告阿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李某与阿某合伙做生意期间,阿某以亲戚住院为由向李某借款16000元,事后否认借款性质,辩称为合伙资金。驻点法官调取双方借款记录后,确认16000元为借款。经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从“驻进来”到“融进去”

  法院团队进驻综治中心不是“摆设”,而是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的关键抓手。疏附县人民法院建立三项长效机制:一是“调解员实战指导”制度,每月对镇村调解员进行实战指导,通过旁听调解、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能力,目前已指导调解员36名。二是“巡回法治讲堂”制度,驻点法官每季度深入重点村(社区),结合综治中心受理的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讲,今年以来已举办讲座3场,覆盖群众1000余人次。三是“回头看”回访制度,法官助理在结案后1个月、3个月进行两次电话回访,跟踪协议履行情况,防止“案结事未了”。

  “以前有矛盾先想到打官司,现在先想到综治中心。”这是许多群众的普遍感受。疏附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柳玮玮表示:“把法官团队‘搬’进综治中心,就是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让矛盾纠纷就近化解。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与综治中心的协同联动,推动入驻团队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行’深度转变,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解纷新格局,为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强司法力量。”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路”,疏附县人民法院驻综治中心法官团队正以扎实行动,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责任编辑 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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