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综治中心:“走访+调解”助力维权
分类:治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木拉提·托海 秦晓攀 发布时间:2026-01-23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1月19日,青河县居民沈某将一面写有“公正调解化矛盾,尽职尽责解民忧”字样的锦旗送到青河县综治中心“请讲理”调解室,感谢调解员成功化解其与依某之间的钢板买卖欠款纠纷。
沈某长期从事钢板、建材销售,依某因工程建设需要,数年前开始从其店内采购器材,双方达成口头买卖协议。初期依某能按时结算部分货款,后以“资金周转不便”为由拖延付款,累计欠款7000元。其间,沈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催讨,均被依某回避或承诺后未履行,导致沈某流动资金被占用,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1月10日,沈某携带交易单据、对账记录等证据,到综治中心“请讲理”调解室申请调解。调解员加楠·马丁细致核查证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起初依某拒接电话,加楠通过多方打听,从其亲友处获知居住地址并登门走访,耐心倾听诉求,了解到依某因行业不景气导致资金链紧张,但对欠款事实无异议。
1月15日,依某如约至综治中心参加现场调解。加楠向依某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强调支付货款的法定义务及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彼此经营困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书》,依某当场支付3000元欠款,承诺剩余4000元于月底结清,并现场完成司法确认。
至此,这起拖欠两年的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 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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