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复议+调解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分类:新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作者:龚彦晨 古雪丽 发布时间:2024-12-27
A+ | a近日,在库尔勒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复议中心”),某公司负责人董某在行政复议调解书上签字,并承诺今后合法合规经营,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
该公司被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220万余元,今年2月,库尔勒市某行政部门立案审查后,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该公司不服,向库尔勒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请求某部门撤销决定。行政复议中心调查发现,在某部门下发决定书前,该公司已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完毕,某部门在工作中存在一定瑕疵。
经过行政复议中心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签订《守信承诺书》,某部门同意撤销决定。
近年来,库尔勒市积极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在市司法局打造集接待、立案、调解、阅卷、听证和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复议中心,对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决定。行政复议中心不断加强场所规范化建设,通过举办培训、座谈会、经验分享交流会、案件讨论会等,提升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力保障行政复议各项功能有效发挥。据统计,今年1至11月,行政复议中心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10件,办结82件。
行政复议中心实行“线上+线下”双轨受理,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网上、窗口、邮寄等方式申请,无需到场即可完成复议全过程,实现行政争议多类型、多端口、多形式受理。同时,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普通案件听取意见、听证等审理程序,将传统的“书面审理”转化为“开门办案”。建立“复议+调解”衔接机制,坚持“能调必调”原则,积极为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相对人搭建平等协商的交流平台,将符合条件的复议案件引入调解渠道,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灵活快捷、便民高效的特点,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今年1月至今,库尔勒市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和解撤回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共20件,占案件总数24.3%。
为了让企业少跑腿,最大程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行政复议中心开设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容缺受理”制度,对涉企案件当日收到当日审查。行政复议中心还在库尔勒市企业聚集区设立3个“行政复议便企服务点”,在3个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点”。今年1月至11月,上述服务点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
此外,行政复议中心聚焦行政争议源头,注重在“案外”下功夫。今年年初,库尔勒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室在审查涉道路交通行政复议申请时,发现火车站前路段涉交通行政处罚引发的复议案件增多。
2月28日,行政复议中心工作人员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在涉事路段实地勘验。通过对道路交通法规的探讨和对现场实际情况的分析,行政复议中心工作人员建议相关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后的释法说理力度,让被处罚者明白受罚原因,相关企业优化停车场出入口设置,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经过调整,涉事路段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有所下降。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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