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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召开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现场推进会 明确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所一特色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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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法制报网讯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杨蕊 通讯员 李东泽)1月19日,乌鲁木齐市召开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会议交流的方式,明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推动司法所建设走深走实。

  据悉,乌鲁木齐市司法所管理机制实行区(县)司法局和街道(乡镇)双重管理,在“一街道(乡镇)一司法所”的基础上,根据辖区面积、人口数量、经济发展状况、工作需要等因素,将司法所划分为重点区域司法所和非重点区域司法所,秉持“一司法所一特色”理念,加强司法所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目前,乌鲁木齐市在已打造的12个示范性司法所基础上,通过场地置换、调剂等方式,力争将全市乡镇司法所面积提升到120平方米以上、街道司法所面积提升到100平方米以上,做到外观标识统一规范、内部功能设置合理,有效服务群众。

  在现有18台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基础上,乌鲁木齐市科学配置智慧司法行政设备,拓展建立“市、区(县)、管委会(乡镇)、社区(村)”四级司法行政网络,制定《司法所制度汇编》《司法所工作人员积分制评价办法》等制度,落实“月例会、季跟进”机制,确保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行,推动司法所规范化运行。

  在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规范履职前提下,乌鲁木齐市推行“1234”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托综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发挥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律师、领导干部作用,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去年以来,首府排查矛盾纠纷5470件,调处5453件,调处成功率达99.7%。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将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室)作用,汇聚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家门口”“一站式”法律服务;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出具法律风险意见书等,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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