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文明消费!自治区消保委发布新春消费提示
分类:新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作者:记者 龚彦晨 发布时间:2023-01-13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2023年春节将至,1月12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23年新春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文明消费。
新春佳节期间,消费者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购买相应药品和口罩等防护物资要理性,必备的家庭常用药品做适当储备,没必要大量囤积。购买此类物资要选择正规渠道,保存好购买凭证。收到快递包裹要先进行消杀,打开后及时洗手。
购买年货可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线下购物时,可提早规划购置商品的种类和数量,尽可能缩短购物时间,认清商家打折优惠活动规则,不要盲目跟风囤积;线上购物时,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合理行使“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权利,妥善保留交易记录及优惠活动细则等相关记录,并索要发票。
节日期间跟团外出旅游的消费者,一定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口碑较好的旅行社,签署旅游服务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明确行程安排、食宿标准、双方权利义务等重要信息,切勿贪图便宜而选择低价旅游团或者“0元旅游团”,以防落入“黑中介”“黑导游”精心设计的陷阱。在景区购物时,注意货比三家,核实商品价格,注意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尽量不在旅游景区特别是流动小商贩处购买珠宝钻石等贵重物品。
春节期间饮食应该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不吃生冷食物,不暴饮暴食、过度饮酒,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外出就餐时,倡导“光盘”行动,做到文明点餐、文明用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用餐时实行分餐制,自觉使用公勺、公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自治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发现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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