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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公安 新增8项便民服务措施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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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张冲 南兆帅)自 8 月 10日以来,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在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治安工作的同时,积极倾听民意,出台9项便民服务举措。

  截至8月1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共接听群众咨询电话 1003 次,受理各类交管业务 14000 余笔,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909 笔,期满换证 200 余笔,延期业务121笔,取消考试4230笔;全程网办居民身份证197人 次,协调办理急办户籍业务 12 人次;为 52 名赴港澳就读学生加急办理邮寄往来港澳通行证,对在内地申请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群众核查回函 105人次。

  近日,在9项便民服务举措的基础上,首府公安机关围绕群众关切的业务重新梳理研究,新增8项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克服疫情影响,确保政务服务和民生保障业务正常办理。

  8项便民服务措施

  学习驾驶证明需要延期的,交管部门统一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3个月。

  驾驶证期满需要换领驾驶证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 12123”APP 申请。如暂时无法提交体检等证明,需要延期办理换证、审验、体检,可通过“交管提交申请,待静态管理结束后前往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

  逾期未换证延期。对于7月29日至9月15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驾驶证,统一延期。

  驾驶证注销延期。对于7月29日至9月15日期间,因超过驾驶证有效期 3 年未换证被注销的驾驶证,统一延期。

  使用机动车原号到期时间延长。对于7月29日 至9月15日期间,符合使用原号条件,将原号码保留时间统一延长3个月。如有特别紧急需办理的交管类业务,可拨打交管部门电话0991-5312123咨询。

  户口迁移延期办。临时性静态管理期间迁入乌市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已过有效期的,待临时性静态管理结束后,于11月30日前均可正常办理。有其他特别紧急需办理的户口、身份证业务,可拨打人口管理部门电话0991-4184069咨询。

  因紧急情况需要出国、出境的申请人,之前已经完成出入境证件受理的,可以拨打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对符合条件的将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出入境管理部门紧急制证、协调邮寄。

  针对乌市居民在内地申请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的情况,急需使用证件的,可以联系出入境管理部门加急审核。有其他特别紧急需办理的出入境业务,可以拨打出入境管理部门电话咨询。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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