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化解5年纠纷,500余户购房者心里的石头落地啦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古雪丽 马建忠 赵艳萍 发布时间:2022-06-10
A+ | a建设施工方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因工程款结算、工程资料交接等问题产生纠纷,不仅影响了彼此的关系,还影响着购房者不动产证的办理。
近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某建筑施工单位与某开发商之间的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中,通过线上加线下的形式,成功化解了这起长达5年的纠纷,维护了500余户购房者的切身利益。
该案所涉及的工程位于库尔勒市,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及工程验收等问题发生分歧,自2016年开始,矛盾5年多没有解决。又因消防验收滞后、竣工备案资料提交不完备等原因,造成5年多来开发的房产不能进行初始登记、购房者办不了不动产证。
2021年年底,施工单位以开发商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剩余工程款本息合计4000万余元。开发商提出反诉,请求移交施工项目的竣工图纸等资料、配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390万元项反诉请求。
该案的难点一方面在于要围绕本诉及反诉的各项诉求厘清案件事实,更重要的是案件如何促成调解,否则判决下达后上诉的可能性很大,这样不但使双方当事人增加诉讼成本,也会使诉讼周期拉长。
针对案件事实认定的难点,巴州中院民二庭承办法官赵艳萍庭前做了充分准备,列出数十项庭审需查明问题的提纲,合议庭围绕双方提供证据的目录和证据材料还召开了庭前会议。
庭审中通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及法庭的认证环节,工程各个项目的工程量、各项价款、增减工程量的具体内容、工程价款总金额、已支付金额、工程资料交接缺失项目等案件事实都一一得到确认。
庭审中,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案件进入调解,但调解过程颇费周折。双方当事人从坚持己方诉求不同意调解到同意调解、从调解中的象征性让步到放弃部分诉求等,合议庭都做了大量的法律释明和疏导工作。
该案一方当事人住所地在库尔勒市,另一方当事人及双方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均居住在乌鲁木齐市。
为方便沟通协调和推进调解方案的形成,赵艳萍通过微信及电话方式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在调解方案框架形成后,为保障调解协议内容具有可操作和可执行性,民二庭还专门邀请从事过执行工作的同事参与调解,对调解方案又进行三次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经过多轮调解,该案达成了以发包方向施工方分期付款为主要内容的和解协议,其中本诉部分达成付款及以房抵债的条款共15条,反诉部分达成的协议含交付工程资料、协助备案、解除保全等4项内容。
5月27日,双方当事人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当日即通过电子送达由双方当事人签收了调解书。
后期,巴州中院还会对此案实时跟踪,确保双方当事人都能如期自动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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