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一盔一带”专项行动,每月一主题 增强驾驶人安全意识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08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靳涛)4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4月至6月,我区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开展“一盔一带”专项行动。4月为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专题月,5月为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专题月,6月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专题月。
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专题月期间,我区各级交管部门将加强对营运大中型客车全过程监管,对乘客不使用安全带的高风险客运企业,推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约车、出租车的源头监管,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出租车企业完善安全乘车提示制度,要求驾驶人必须及时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强化私家车提示检查,依托“交管12123”APP等向本地机动车所有人集中推送一次提示信息,引导形成前排后排乘车人都要使用安全带的共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小微型客车酒驾、超员、不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一车三查”,并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在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专题月中,我区交管部门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在农村地区开展一次入户宣传教育,向未按规定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发送信息提示。结合春季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查处力度,严查严管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交通违法。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专题月期间,我区各地交管部门将再推一批“共享头盔”,再发动一批“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商铺,再联合爱心企业捐赠一批头盔,再同步开展一次社会面宣传活动,引导骑乘人员主动自觉佩戴头盔。并以学校、单位、小区、厂区等为重点,表扬一批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风险隐患,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重点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同时,会同外卖快递等即时配送行业主管部门、协会、企业,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一次守法承诺活动、一次警企联合劝导活动。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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