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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出台11项户政便民利企措施,全面提升服务质效

分类:新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作者:记者 郭玉强   发布时间: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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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法制报网讯 3月31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了解到,该局大力推进数字公安建设,优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迭代升级,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服务群众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效能,出台11项户政便民利企措施,全力提升辖区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克拉玛依市作为全区“最多跑一次”试点城市,去年以来,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聚焦事关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实事,经过深入调研、系统论证,最终制定出台了“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等11多项便民利企新举措,将“需求清单”转化为“便民清单”。

  为实现窗口办事不“断档”,窗口服务更温暖,克拉玛依市公安局推出了公安户政业务7×24小时收件、派出所、辖区警务站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提供不间断收取户籍申请资料工作。因特殊原因,群众或现役军人需紧急办理户籍、身份证、居住证业务的,窗口工作人员问明具体情况后,可直接与分局、市局治安部门联系,协调加快业务办理进度,保障群众如期用证。

  居民前往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只需携带相应证件原件,派出所有档案留存需要的,由派出所户籍大厅自行复印(或拍照打印)存档,不用居民另行复印;对信息库中可查询、证实的信息或与公安机关管理业务不相干的资料,予以精简;申请资料未带齐的,派出所可先行核验,告知申请人填写《容缺后补资料承诺书》,在30日内将缺失材料送达派出所,补齐后进入受理报批环节;申请材料提交后,由申请人填写“承诺书”,承诺相关情况真实性,无需另行提供证明资料;本市户籍人口需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业务的,可由现户籍地派出所通过户籍系统核查出具证明;户籍系统无法查证的,由现户籍地派出所协调历史户籍地派出所核查原始档案,原始户籍地提供档案文书查实后,由现户籍地开具证明,无需居民再前往历史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对有使用互联网业务、APP业务意愿的老年人,户籍室指定专人负责协助、帮助操作,直至完成业务受理;辖区内的部队、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办理业务时,可提前与派出所户籍大厅或社区民警联系,提前预约,集中办理。同时,与市财政局联动,推动“身份证办理收费二维码”全覆盖,方便群众非现金结算。

  此外,克拉玛依市公安局根据公安厅工作部署,实现高频户政业务全国范围内“跨省通办”工作。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将协同办理群众户口迁移,实现迁入地一站式办理。

责任编辑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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