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办案 助推乌市行政检察升级
分类:新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作者:石榴云/新疆法制报首席记者 王晨 通讯员 沈小莉 张志远 发布时间:2022-03-21
A+ | a3月15日,在乌鲁木齐市两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上,业务骨干们共同学习行政法基础理论,积极讨论近期办案中遇到的问题。
“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持续提升办案质效。”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再尼古丽·牙生说。
2021年以来,乌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迎来前所未有的深化与发展:全年受理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数量占全疆检察机关案件总数的一半;办理的行政检察案件中,4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及优秀案例,7件入选全疆典型案例。
从过去的上级院案多人少、基层院无案可办,到如今的合理运用资源、实现检察人员和案件体量质量动态平衡,得益于乌市检察机关推行的四个“一体化”机制。

2021年4月,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行政检察公开听证会。 沈小莉 摄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首席记者 王晨 通讯员 沈小莉 张志远
案件分配“一体化” 缓解司法供需矛盾
“‘倒三角’问题在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办理中尤为突出。”再尼古丽告诉记者,2021年四个“一体化”机制推行后,办案难题迎刃而解。
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均为上诉案件。当事人向乌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后,该院行政检察部对案件进行初审,综合考量案件性质、当事人住所地、调查核实必要性、办案力量配备等因素,将案件交由最适合的、有管辖权的基层检察院予以监督协办。
去年4月,8名当事人不服法院行政判决,向乌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经初步审查,其中1份行政判决确实存在问题。因该案当事人居住地及行政机关所在地均在沙依巴克区,沙区人民检察院具有就近调查核实的便利条件,乌市检察院将此案交由该院协办。
承办检察官多方调查,最终认定,终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遂于当年11月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2021年10月,某商贸公司不服法院行政裁定,向乌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考虑到该案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法院审理逾4次,乌市检察院将此案交由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检察官协办。
“今后,乌市检察院将结合以往经验,探索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打破地域界限,积极推动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公正高效办理。”援疆干部、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文正说。
协作配合“一体化” 发挥监督整体效能
如果说乌市检察院向基层检察院交办行政诉讼案件是纵向联动,那么,乌市各区县检察院加强同级院协作配合便是横向“一体化”办案的生动实践。
去年6月,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协办一起行政监督案件时发现,该案争议源于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向辖区行政机关发出的民事协助执行通知书。
达坂城区距离乌鲁木齐县约110公里,往返要2个多小时。
依托“一体化”协作机制,达坂城区检察院向乌鲁木齐县检察院发出《委托调查函》,请求协助调取前期民事诉讼案卷材料。
乌鲁木齐县检察院及时回复调查核实情况,准确、高效查明案件事实,该案在较短时间内顺利结案。
“检察机关院际之间加强协作配合,打破空间壁垒,建立更加牢固的内部衔接机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乌鲁木齐县检察院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的第二检察部主任张红表示。
攥指成拳聚合力。乌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协作配合“一体化”机制,一方面增强凝聚力,另一方面促使“四大检察”紧密衔接,充分发挥监督整体效能。
“我们院不同部门间也建立了衔接机制,将行政机关违法、不规范行使职权等线索,统一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乌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梁发银说。
2021年以来,乌市两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接收本级院其他部门移送转交的案件线索32件,立案28件。
集中办理“一体化” 吸纳办案集体智慧
“调查核实中是否进行了实地取证?”“是否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走访调查?”……
3月2日,在乌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举办的检察官联席会议上,来自两级院行政检察部门的6名检察官集中讨论近期办理的强制拆迁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
这是乌市检察机关对相关行政监督案件实行集中办理“一体化”的一个缩影。
基于行政检察人员多为新手、办案经验匮乏等问题,去年以来,乌市检察机关借助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中讨论疑难复杂案件,拓宽承办检察官视角,让他们快速找准案件的争议点,破解办案中遇到的种种难题。
此外,乌市检察机关适时集中基层检察人员力量,专项攻坚批量案件,有效提升行政检察队伍专业能力。
2021年上半年,乌市检察院受理的申请行政监督案件数量剧增,为确保案件办理质效,该院开展了为期15天的专项攻坚行动,抽调基层院7名行政检察业务骨干集中办案。
15天里,胡文正与业务骨干们共同努力,手把手指导大家修改、完善法律文书。
在一起行政判决结果监督案件中,当事人对一份工伤认定及赔偿的裁判结果不服。经检察机关审查,人社部门作出的认定和法院判决均无不当。
在修改该案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时,除了陈述事实、引用法条,胡文正还从引领良好社会风尚的角度,解释当事人之子未予以工伤认定的原因,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我们第一次知道,可以在法律文书中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新市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的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孔军说。
争议化解“一体化” 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检察机关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其功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对于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乌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时,坚持争议化解“一体化”,分工负责、各有侧重——基层院着力查明案件事实,乌市检察院严把法律适用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2021年10月,乌市检察院和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协同调查,厘清案件争议焦点,通过多次约见当事人,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促使某汽车养护中心和其职工余某长达7年的矛盾得以化解。
事后,企业和职工均向乌市检察机关赠送锦旗,该案也入选了2021年度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全疆“民营经济双健康”十大典型案例。
“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才有了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既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天山区检察院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的第五检察部主任曹瑞东说。
责任编辑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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