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愿为先加服务 民生为本减诉累 全区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分类:新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作者:首席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刘琼 发布时间:2022-02-11
A+ | a2月7日,当事人李某走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完成民事再审案件的立案,一站式、智慧化的诉讼服务让李某称赞不已。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自治区高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民愿为先,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审判执行工作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举措,始终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用一个个实招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
去年以来,自治区高院先后出台《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践诺活动实施方案》《自治区高级法院开展在职党员“双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社区志愿服务实践活动方案》等9项配套措施,为全区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明确任务书、施工图,确定办实事清单,建立台账,将一项项便民利民举措、一件件为民惠民实事转化为承诺事项。
全区法院着眼群众所需,奋力书写便民答卷。
为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只跑一次、一次办好”,自治区高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智慧赋能打造诉讼服务“快车道”。各级法院全面打造标准化、同品质、高效率诉讼服务体系,提升群众满意度。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
去年以来,全区人民法庭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目前已形成99个基层法院、125个中心法庭辐射带动142个巡回法庭、1200个法官工作站的新格局,织就了更大范围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服务网,切实做到基层需求基层解决。
诉讼服务做“加法”,矛盾纠纷做“减法”。
全区法院以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类型多样的专业化调解工作室,引入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设立家事、少年、金融等特色调解室,打造了“赵瑞琴法官调解室”等一批特色调解品牌。2021年,全区法院诉前化解纠纷35万余件,化解成功率达97.3%。
自治区高院深入开展“百名法官到一线 强基为民促发展”活动,组织机关年轻法官到基层、到一线去,贴近群众、纾困解忧,推动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
司法为民“惠”字为要。据自治区高院提供的数据显示,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全区法院共出台便民利民惠民措施1840条,开展实践活动8000余场次,惠及群众超70万人次。
各级法院普遍开通绿色窗口为当事人开展缓、减、免诉讼费服务,截至目前,全区法院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共计1500万余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超1000万元,确保“应救尽救”“将好事办好”。
民生连着民心。在法院,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是利益问题。
2021年以来,全区法院主动融入法治新疆建设,进一步健全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确保执行成果惠及各族群众。
2021年12月底,和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艾尔登比里格接到申请执行人打来的电话,称其发现被执行人行踪,艾尔登比里格立刻与执行团队人员驱车赶往位于巴音布鲁克山区内的冬季牧场。
经过5个多小时的行驶、数小时搜寻,最终找到被执行人建某。经调解,建某现场支付了案款。
为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2021年,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等多家基层法院建立执行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执行服务,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的迫切需求。
各级法院还积极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总计发放案款2.78亿元,用“真金白银”增强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
与此同时,全区法院还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让执行权“晒”在阳光下。
责任编辑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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